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年货经济孕育消费新动能 电商平台“创新”年货之路******
阅读提示
以年货经济为主导的新消费模式,将引导更多的厂家积极创新,不断投入到年货市场的开发当中。年货经济背后反映的是实实在在的消费升级,目前年货经济还有很多潜力有待发掘。
春节临近,年货市场越来越红火,线上线下,处处洋溢着过年的喜庆气氛:中国结、红灯笼、熏肉腊肠、瓜果蔬菜,尤其年味满满的兔年春联、栩栩如生的兔子玩偶、红红火火的“兔元素”服饰,深受大众欢迎。
我们的记忆当中,年货是属于瓜果糖茶的记忆,超市、菜市场留下了采办年货的足迹。随着经济的飞迅发展,年货慢慢“进化”至数字藏品、坚果礼盒、预制菜等新潮产品,满足各类人群的需求。
年货经济一般发生在新一年的开始,具有一定的风向标作用,年货经济繁荣和健康消费需求的旺盛,将为全年消费增长奠定良好基础。天眼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坚果相关企业71.7万余家,预制菜相关企业6.4万余家,成为拉动消费增长的新动能。
年货经济背后,反映的是实实在在的消费升级,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消费占GDP的比重,促进GDP的高质量发展。
东西南北中 喜好各不同
挥别旧时光,憧憬好日子,年货买的是幸福,讲究的就是那份独特的年味。眼下,线上线下的年货节正如火如荼展开,天南海北的特色珍馐、非遗美味竞相借助电商平台走向千家万户。
“我们的百货商品不仅在线下卖得好,在重百云购上下单,最快隔日即能送到家,销售额也占比不小。”重庆百货新世纪商场负责人1月8日告诉记者,元旦以来,服饰、化妆品等商品持续热销,网购成为越来越多人购买年货的新时尚。
京东新百货销售数据显示,北京人买走了全国近两成的黄金转运珠,上海用户偏好高品质珍珠,江苏用户尤其喜爱20~50g不等的大克重金饰,如古法传承系列万元金手镯,在婚嫁、礼赠等场景需求旺盛。
年货节期间,川渝地区奢侈品钟表热销,其中腕表增长超12倍,儿童保暖、奢侈品和美妆同样消费力旺盛。湖北用户对夹棉家居服有着同样的高需求,搜索量同比增长都超过了200%,儿童拜年服搜索量同比增长则高达5倍,老年唐装同样是该区域最热销品类之一。
电商平台“创新”年货之路
连日来,随着各地经济复苏启动,年货节也作为岁末年初的重磅活动袭来。在各大电商平台上,各类花式好货已被呈递到消费者眼前。
记者从零售平台美团获悉,1月4日起,全国试点地区的消费者均可上美团搜索“数字人民币”,领取“团圆好彩头”兔年新春礼包,这是数字人民币借助佳节进一步融入百姓生活、提振民生消费的新动作。
1月5日,贵州茅台首次举办巽风数字世界线上发布会,发布兔年生肖酒,首次引入数字藏品。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丁雄军称,茅台与网易共同研发巽风数字世界,不仅开启了一场传统和现代融合的数字革命,更是茅台在数字经济领域探索新模式、开辟新赛道、构建新格局,助力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有益实践。
在电商平台的助燃下,国潮受追捧,经典再流行。以前消费者想品尝狗不理包子,要到天津城各个门店购买,近几年,以拼多多为代表的新电商渠道大大拓展了消费群体。
与线下热闹的传统年货节活动相比,各大电商平台却“另辟蹊径”走起了“极简风”。记者对比多个电商平台后发现,今年年货节的电商玩法变化明显,多个电商平台均采用了“一件即可立减”的优惠规则,相较之前复杂的规则均都有了极大的简化。
此外,天猫年货节还联合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一页纸计划”,呼吁商家对商品说明书进行适老化改造,将繁杂难懂的说明书升级为针对重点功能清晰简述的“X步骤”简化版使用说明,让长辈们也能无障碍使用新科技。
如何挖掘年货经济的潜力?
“年货经济作为一种消费业态,因释放巨大消费潜力营造浓郁过年氛围而日益火爆,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城市的繁荣和发展。”重庆工商大学莫远明教授表示。
他认为,目前年货经济存在疫情下消费购买力下降、个别商家去库存价格虚高以次充好诱导促销、快递超负荷运转引发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还有很多潜力有待发掘。从未来品质消费升级需求来看,进口商品占比仍有待提高。此外,服务消费占比偏低。“因此,年货经济不能忽视服务的供给能力,文化、娱乐、休闲、体育、健康等多个领域增加供给,是繁荣年货经济的重要抓手。”
“在物流通信等硬件设施已较全面普及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加强软件建设,挖掘下沉市场、年轻一代对本土产品和健康消费领域中的潜在消费者和市场。”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建议,年货经济应加大对电商、配送等新模式和金融服务在乡镇下沉的政策鼓励,将新业务在城乡间进行更同步的普及。
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副研究员洪勇则建议,各大电商平台应积极关注我国消费结构升级、消费模式创新的趋势,协助商家开拓直播电商、跨境电商、元宇宙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持续优化物流体验,提供送货上门、送装一体等个性化年货服务。
“近年来,年货经济规模越来越大,每年都有新亮点、新趋势,孕育巨大消费新动能。新消费时尚会传导到上游供给端,促进供给结构优化,实现产业和消费双升级。”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表示,以年货经济为主导的新消费模式,将引导更多的厂家积极创新,不断投入到年货市场的开发当中。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