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GDP五年跨越五个千亿级台阶 挺进全国大中城市十强******
中新网南京1月10日电 (记者 杨颜慈)1月10日上午,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记者从会上获悉,2022年,在多种因素承压下,南京经济交出亮眼成绩单: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五年跨越五个千亿级台阶,改革开放以来首次迈进全国大中城市十强。
南京市代市长陈之常代表南京市人民政府在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陈之常表示,过去五年,南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制定实施“十四五”规划,“强富美高”新南京现代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五年来,南京“经济强”的实力更加彰显。GDP稳中有进,跨越五个千亿级台阶。对外开放再创佳绩,外贸进出口总量由611.9亿美元增长到920亿美元左右,累计使用外资223.3亿美元。
与此同时,创新成为南京闪亮的“城市名片”。报告显示,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从1844家增加到8800家以上。通过聚焦创新型产业体系打造,南京形成1个五千亿级和4个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规上工业企业超4000家,培育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6家。
在经济提质增效之际,民生不断改善,市民的“钱袋子”更鼓了。统计显示,南京民生投入年均增长5.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保持在75%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9万元、年均增长7.3%,居民收入增长持续快于经济增速。
陈之常表示,刚刚过去的2022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南京承压前行、苦干实干,顶住了冲击、稳住了大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实现稳中有进。
过去一年,南京全力保增长、稳大盘,经济运行实现企稳向好;聚力抓创新、强产业,转型发展动能更加强劲;大力推改革、促开放,机制活力持续优化提升;致力补短板、惠民生,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强力守底线、防风险,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统计显示,2022年南京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正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上年基本持平。
值得关注的是,消费在南京经济发展中起到显著拉动作用。通过多方联动促消费回补,举办南京国际消费节,推出1000余场线上线下融合促消费活动,南京打造1000个消费新场景,新增商业品牌首店近300家,新街口商圈入选全国首批示范智慧商圈,熙南里街区入选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消费拉动作用稳步增强。(完)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佰家富app地图 |